詳細介紹
ZTC+1澄清劑廠家 ZTC+1澄清劑生產(chǎn)廠家 ZTC+1澄清劑價格
用于各種營養(yǎng)液,口服液的澄清,也可以用于多種洗劑的澄清。和酒精配合使用,用于注射劑的處理,可提高制劑的澄明度。此外,還可以用于藥酒的澄清。
澄清劑使用方法
配制:
A組份:先用少量去離子水(蒸餾水)攪成糊狀,然后加入需要量的去離子水,溶脹24小時,攪拌,配制成1粘膠液。
B組份:先配制1醋酸,然后用少量1醋酸溶解B組份并攪成糊狀,加入足夠量的1醋酸,溶脹24小時,攪拌,配制成1粘膠液。若使用時發(fā)現(xiàn)澄清劑分散不理想,可用0.5的醋酸配成0.250.5濃度的溶液。
預處理劑 A:用前搖勻。
預處理劑 B:用前搖勻。
使用方法 :
1.加樣:
(1)加樣順序的確定:加樣順序取決于處理溶液的pH環(huán)境,所謂酸性和堿性環(huán)境只是相對于待處理溶液的蛋白質的等電點而言,一般來說,蛋白質的等電點為pH4.8,水提取液大多數(shù)為中性,相對于蛋白質的等電點為堿性環(huán)境。
一般原則: 在堿性環(huán)境中,按先加入B組份后加入A組份順序添加
在酸性環(huán)境中,按先加入A組份后加入B組份順序添加
在中性環(huán)境中,其添加順序根據(jù)實驗而定
通過大量實驗,絕大多數(shù)情況都是按照 先加入 B組份后加入A組份 順序添加。
(2)將提取液濃縮到生藥:水=1:5左右時,加入輔料,在5080時,攪拌分散加入200 400ppm的B組份(說明:如B組份配制濃度為1,即按藥液量加入24體積的B組份溶液),每30分鐘左右間隔攪拌一次。可見藥液明顯變混,或可見小的絮狀物。
(3)2小時后,同樣方法加入100 200ppm的A組份(B:A=2:1。加A時不需考慮溫度的升降情況)。加料30 60分鐘后再攪拌一次。可見明顯的絮狀物,上清液透明,無乳光。
2.影響因素:
(1).溫度:溫度對 ZTC 1+1 天然澄清劑的影響較為明顯,一般情況下,B組份的加樣溫度為80。A組份的加樣溫度為60 。二種組份加入后再加溫至80左右10-20分鐘,澄清效果會更好。
(2).溶液濃度:待處理溶液的濃度對澄清效果影響較大.濃度越稀效果越好。一般按生藥:水為1:5-10為好。
(3).藥材的性質:由于 ZTC 1+1 澄清劑對多糖不影響,因此淀粉含量高的塊根藥材,在經(jīng)過長時間提取后,可能淀粉含量較高。從而影響口服液的穩(wěn)定性,此時,應采用淀粉處理劑進行處理。(可另行供應)
3.分離:
(1).將溶液置入澄清罐中靜置4-6h,虹吸上清液,紗布粗濾去除大的絮狀物,然后精濾,即得澄清液體。
(2).如用管式離心機,無需靜置即可進行液固分離,然后精密過濾即得澄清液體。
預處理劑的組成及使用
預處理技術是在加入澄清劑前對樣品進行適當?shù)念A處理。預處理的優(yōu)點在于:濃溶液在預處理后可以直接加入澄清劑,淀粉含量高的樣品也可以用澄清劑制備出澄清的制劑。預處理后,溶液易于過濾;液體濃縮后體積小,澄清劑的用量少,成本降低。經(jīng)過預處理的樣品,其制劑的穩(wěn)定性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1.組成:
ZTC 1+1 預處理劑有A,B二種組分組成。
A組分:黃褐色可溶性固體粉末或淺褐色液體,主要含淀粉酶。
B組分:淺黃色可溶性固體粉末或褐色液體,主要含淀粉酶的復合酶。
2.使用方法:
A組分在濃縮液中加入,也可在藥材煎煮時隨藥材一同加入,加入量為0.5-3 公斤/噸生藥。加入后煮沸15-20分鐘。
B組分是在的濃縮液中加入。加入量為0.5-3公斤/噸濃縮液。加入后50保溫2小時,然后煮沸20分鐘滅酶,過濾即可。
3.工藝過程:
提取液 濃縮液 預處理液 澄清液 制劑
預處理劑A組分 預處理劑B組分 澄清劑
澄清劑工藝流程:
1. 液體制劑: 輔料
濃縮 預處理劑 澄清劑 預濾,微濾
提取液 濃縮液 預處理液 澄清液 調備液
濾過液 灌裝 滅菌 成品
2. 固體制劑:
初步濃縮 澄清劑 加輔料
提取液 濃縮液 澄清液 濃縮制膏 制劑
過濾
補充說明:
1. 加入澄清劑后,如果馬上形成大量細小的顆粒狀沉淀,表示澄清劑分散良好。如果先期形成的沉淀是片狀、絲狀或有液滴出現(xiàn),表明澄清劑分散不理想。 解決的辦法:(1)配制時將澄清劑配稀一點。(2)將藥液稀釋,澄清劑應該在生藥:水=1:5左右或更稀時使用(型澄清劑例外,它可在濃縮液中應用)。
2. 如藥液太稀,并不影響澄清劑的使用,我們提出將提液初步濃縮再加入澄清劑,主要是考慮后續(xù)的沉淀過濾時,液體量太大的問題。
3. 加料溫度:溫度偏低時,延長 A、B的加料間隔即可。
4. 加澄清劑前, 將可以提前加入的輔料都加到藥液中,然后進行澄清劑澄清操作。(若后期需較大幅度調 PH值,也應提前調整到成品PH值范圍附近)。
對于個別品種,澄清劑的加入順序可能應為先 A后B,AB的比例為2:1。關于澄清劑的 用量及 加入順序的確定,直接的判斷方法是澄清后的藥液是否澄清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