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微晶纖維素CAS號[9004-34-6]
藥用微晶纖維素CAS號[9004-34-6]
【檢查】酸堿度 取電導率項下制備的上清液,依法測定(通則0631),pH值應(yīng)為5.0~7.5?! ÷然? 取本品0.10g,加水35ml,振搖,濾過,取濾液,依法檢查(通則0801),與標準氯化鈉溶液3.0ml制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濃(0.03%)?! ∷腥芙馕? 取本品5.0g,加水80ml,振搖10分鐘,室溫靜置10~20分鐘,真空抽濾(使用孔徑2μm或以下的微孔濾膜或定量分析濾紙),濾液置105℃干燥至恒重的蒸發(fā)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并在105℃干燥1小時,遺留殘渣不得過0.2%?! ∶阎腥芙馕? 取本品10.0g,置內(nèi)徑約為20mm的玻璃柱中,用不含過氧化物的50ml洗脫柱子,收集洗脫液置105 ℃ 干燥至恒重的蒸發(fā)皿中揮發(fā)至干,在105℃干燥至恒重,遺留殘渣不得過0.05%。 淀粉 取本品0.10g,加水5ml,振搖,加碘試液0.2ml,不得顯藍色?! ‰妼? 取本品5.0g,加新沸放冷的水40ml,振搖20分鐘,離心,取上清液,在25℃±0.1℃依法測定(通則0681),同法測定制備供試品溶液所用水的電導率,兩者之差不得過75μS/cm?! 「稍锸е? 取本品1.0g,在105℃干燥3小時,減失重量不得過7.0%(通則0831)?! 胱茪堅?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通則0841),遺留殘渣不得過0.1%。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通則0821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砷鹽 取本品1.0g,加氫氧化鈣1.0g,混合,加水攪拌均勻,干燥后,先用小火燒灼使炭化,再在600℃熾灼使*灰化,放冷,加鹽酸5ml與水23ml使溶解,依法檢查(通則0822法),應(yīng)符合規(guī)定(0.0002%)。 【類別】藥用輔料,填充劑和崩解劑等。
(一)受理:申請人向省局受理部門提出申請,按照本《須知》第四項所列目錄提交申請材料,工作人員按照申報資料要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yīng)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guān)職權(quán)范圍的,應(yīng)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guān)行政機關(guān)申請;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yīng)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yīng)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nèi)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guān)職權(quán)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guān)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yīng)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