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料壓碎指標值測定儀操作規(guī)程
(1)采用9.5mm~13.2mm的顆粒作為標準試樣,可采用風干石料,如需加熱烘干時,烘箱溫度不應超過100℃,烘干時間不超過4h,試驗前石料應冷卻至室溫。
(2)在金屬筒中確定石料數量的方法如下:將石料分三層倒入量筒中,每層數量大致相同,每層都用夯棒(用具有半球面端)從石料表面上約50mm的高度自由下落夯擊25次(擊數在石料表面均勻分布),最后用夯棒作為直刮刀將表面刮平。稱取筒中試樣質量,以后用此相同數量的試樣進行壓碎值的平行試驗。
(3)置圓筒底盤上,取試樣1份,分三次裝入筒內,每裝完一層試樣后,將試樣表面整平,用金屬棒的半球面端從石料表面上均勻插搗25次,最上一層表面應仔細整平。試樣表面距離盤底的高度應控制在100mm左右。
(4)把加壓塊裝好(注意應使加壓塊保持平整),放到試驗機上,在10min內均勻地加荷到400KN,穩(wěn)定5S, 然后卸荷。取出試筒,倒出筒中的試樣稱其質量,用孔徑為2.36mm的篩除被壓碎的細粒,稱量篩下的試樣質量。
(5)依照上述步驟進行平行試驗,以3個試樣算術平均值作為壓碎值的測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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