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電子級水
(GB/T 11446.1-2013)
1 范圍
GB/T 11446 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電子級水的級別、技術指標要求、試驗方法和檢測規(guī)則。
本部分使用與電子和半導體工業(yè)永高純清洗用水。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需要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適用于本文件。
GB/T 11446.3-2013 電子級水測試方法通則
GB/T 11446.4-2013 電子級水電阻率的測試方法
GB/T 11446.5-2013 電子級水中痕量金屬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測試方法
GB/T 11446.6-2013 電子級水中二氧化硅的分光光度測試方法
GB/T 11446.7-2013 電子級水中痕量陰離子的離子色譜測試方法
GB/T 11446.8-2013 電子級水中總有機碳的測試方法
GB/T 11446.9-2013 電子級水中微粒的儀器測試方法
GB/T 11446.10-2013 電子級水細菌總數(shù)的濾膜培養(yǎng)測試方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電子級水 electronic grade water
電子和半導體工藝過程中所用的高純水。
3.2
電阻率 resistivity
在規(guī)定溫度下,1cm3(正立方體)水溶液兩相對面之間測得的電阻值。通常用符號ρ表示,單位為歐姆厘米(Ω·cm),純水的理論電阻率為18.3MΩ·cm(25℃)。
3.3
全硅 total silicon
水中可溶性硅和以二氧化硅膠體狀態(tài)存在的硅的總量。
3.4
可溶性硅 soluble silicon
以單一分子狀態(tài)存在于水中的溶解性硅酸鹽。
3.5微粒性物質 granular matter
除氣體外,以非液體分散在水中,并形成非均相混合物的物質。
3.6總有機碳 total organic carbon;TOC
水中以各種有機物形式存在的碳的總量。包括易被一般強氧化劑氧化的有機物和需用特殊方法氧化的有機物。
3.7吸附 absorption
某些多孔性粒狀物質由于表面活性作用而具有吸著某些物質的現(xiàn)象。
3.8凝聚 coagulation
在源水中加入某種電解質后,水中帶有電荷的膠體微粒被電解質中的異種電荷中和,從而使其聚集成較大顆粒而沉降的現(xiàn)象。
3.9絮凝 flocculation
水中的微粒在一定條件下相互碰撞而集結為絮狀沉淀的現(xiàn)象。絮凝一般是再凝聚作用后緩慢進行,可除去水中更細的微粒。
3.10砂濾器 sand filter
用于盛放不同直徑的砂粒,以除去源水中懸浮固體和渾濁物的裝置。
3.11活性碳過濾器 activated carbon filter
裝有粒狀活性碳的過濾器,用于除去水中的可溶性有機物和過量的殘余氯。
3.12離子交換 ion exchange
一種不溶性物質與一種液體之間相互交換離子的可逆過程,該過程中物質并無實質性結構變化。3.13離子交換樹脂 ion-exchange resin
一種合成的有機離子交換材料。
3.14去離子水 deionized water
經(jīng)過離子交換處理,除去了呈離子形式的雜質的高純水
3.15再生 regeneration
離子交換過程操作循環(huán)中的一部分。在該部分中,用一定量的化學試劑通過離子交換樹脂使其恢復交換能力。
3.16復合床 complex bed
將陽離子交換樹脂和陰離子交換樹脂分別裝入兩個離子交換柱中,將兩柱串聯(lián),使水依次通過兩個柱而被純化。
3.17混合床 mixed bed
將陽離子交換樹脂和陰離子交換樹脂混合均勻,填充于同一離子交換柱中,其純化效果相當于許多復合床串聯(lián)使用。
3.18電滲析 electrodialysis
一種分離水中離子的方法。在電滲析器中,陰陽兩極之間用交替排列的陰、陽離子交換膜分割成一系列小室。水流通過小室時,在電流電場作用下,水中陽離子向陰極方向移動,但不能通過陽膜;陰離子則相反。這樣就形成相間存在的濃、淡水室而達到提純水的目的。
3.19逆向滲透 reverse osmosis
用半透膜將濃水和淡水隔開,并在弄水上施加比滲透壓更強的機械壓力,則濃水中大部分水透過半透膜而雜質仍留在其中,達到分離提純的目的。
3.20反滲透膜 reverse osmosis membrane
用于反滲透法制備純水的一種合成薄膜,其孔徑一般為0.02μm或更小,可用于除去無機離子、有機物、細菌等,使水純化。
3.21微孔膜濾器 membrane filter
一種平均孔徑(直徑)大于0.01μm的薄膜,能把大于平均孔徑的微粒截留在其表面或附近。
3.22超過濾 ultrafiltration
一種過濾方法,在一定壓力下使水流過超濾膜以除去水中的極細微粒、膠體和細菌等。
3.23終端 terminal
高純水生產(chǎn)流程中經(jīng)過各道凈化工藝后,水的出口或使用地點。
3.24無菌 sterile
不含任何活有機體(不論是活躍的或休眠的)。
3.25PH
水溶液中氫離子活度的負對數(shù)或氫氧根離子活度倒數(shù)的負對數(shù)。
4 分類和標記
4.1 分類
電子級水分為四個級別:Ⅰ級、Ⅱ級、Ⅲ級、Ⅳ級。
4.2 標記
Ⅰ級電子級水標記為:EW-Ⅰ。
Ⅱ級電子級水標記為:EW-Ⅱ。
Ⅲ級電子級水標記為:EW-Ⅲ。
Ⅳ級電子級水標記為:EW-Ⅳ。
5 要求
電子級水的技術指標應符合表1規(guī)定。
表1 電子級水的技術指標
項目 | 技術指標 | ||||
EW-Ⅰ | EW-Ⅱ | EW-Ⅲ | EW-Ⅳ | ||
電阻率(25℃)/MΩ·cm | ≥18(5%時間不低于17) | ≥15(5%時間不低于13) | ≥12 | ≥0.5 | |
全硅/(μg/L) | ≤2 | ≤10 | ≤50 | ≤1000 | |
微粒數(shù)/(個/L) | 0.05μm~0.1μm | 500 | - | - | - |
0.1μm~0.2μm | 300 | - | - | - | |
0.2μm~0.3μm | 50 | - | - | - | |
0.3μm~0.5μm | 20 | - | - | - | |
>0.5μm | 4 | - | - | - | |
細菌個數(shù)/(個/mL) | ≤0.01 | ≤0.1 | ≤10 | ≤100 | |
銅/(μg/L) | ≤0.2 | ≤1 | ≤2 | ≤500 | |
鋅/(μg/L) | ≤0.2 | ≤1 | ≤5 | ≤500 | |
鎳/(μg/L) | ≤0.1 | ≤1 | ≤2 | ≤500 | |
鈉/(μg/L) | ≤0.5 | ≤2 | ≤5 | ≤1000 | |
鉀/(μg/L) | ≤0.5 | ≤2 | ≤5 | ≤500 | |
鐵/(μg/L) | ≤0.1 | - | - | - | |
鉛/(μg/L) | ≤0.1 | - | - | - | |
氟/(μg/L) | ≤1 | - | - | - | |
氯/(μg/L) | ≤1 | ≤1 | ≤10 | ≤1000 | |
亞硝酸根/(μg/L) | ≤1 | - | - | - | |
溴/(μg/L) | ≤1 | - | - | - | |
硝酸根/(μg/L) | ≤1 | ≤1 | ≤5 | ≤500 | |
磷酸根/(μg/L) | ≤1 | ≤1 | ≤5 | ≤500 |
6 試驗方法
6.1 電阻率
電子級水的電阻率按GB/T 11446.4-013進行測定。
6.2 全硅含量(以二氧化硅計)
電子級水全硅(以二氧化硅計)含量按GB/T 11446.6-2013進行測定。
6.3 微粒數(shù)
電子級水中微粒數(shù)按GB/T 11446.9-2013進行測定。
6.4 細菌總數(shù)
電子級水中細菌總數(shù)按GB/T 11446.10-2013進行測定。
6.5 痕量金屬含量
電子級水中痕量金屬的含量按GB/T 11446.5-2013進行測定。
6.6 氟離子、氯離子、亞硝酸根離子、溴離子、硝酸根離子、磷酸根離子、硫酸根離子的含量
電子級水中氟離子、氯離子、亞硝酸根離子、溴離子、硝酸根離子、磷酸根離子、硫酸根離子的含量按GB/T 11446.7-2013進行測定。
6.7 總有機碳含量
電子級水中總有機碳含量按GB/T 11446.8-2013進行測定。
7 檢驗規(guī)則
7.1檢驗部門
電子級水的檢驗均應在有資質的檢驗部門進行。
7.2 檢驗分類
電子級水的檢驗分為交收檢驗和例行檢驗。
7.3交收檢驗
7.3.1 抽驗項目
電子級水中電阻率、鈉離子、全硅(以二氧化硅計)為交收檢驗項目。
7.3.2 合格判據(jù)
在用水終端采樣,檢驗后檢驗結果如有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時,應再次采樣經(jīng)行檢驗,如仍不合格,則該批不合格,應提出改進措施直到水質合格。
7.4 例行檢驗(全檢項目)
7.4.1 檢驗項目
檢驗項目為表1規(guī)定的全部項目。檢驗順序應以不影響后序實驗結果的原則進行檢驗。
7.4.2 不合格判定
在用水終端采樣后進行例行檢驗,檢驗結果如有不合格項時,應再次采樣進行檢驗,如仍有不合格項時,應提出改進措施直到水質合格。
7.4.3 檢驗頻次
例行檢驗至少每年進行一次,當制水條件發(fā)生變更時也應進行例行檢驗。
8 采樣、貯存、運輸及標志
8.1采樣、貯存、運輸
電子級水的采樣、貯存、運輸應符合GB/T 11446.3-2013的規(guī)定。
8.2 標志
在用水終端采樣進行檢驗時,水質合格后應附有檢驗合格證,合格證應包含如下內(nèi)容:
1. 名稱及級別;
2. 各項技術指標;
3. 制水單位;
4. 供水日期;
5. 檢驗員簽章及檢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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