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輔料司盤80 mcl經(jīng)銷
藥用輔料司盤80 mcl經(jīng)銷
由含量分析中所得的脂肪酸(油酸),其碘值應在80~100之間。碘值按OT-27方法測定。
含量分析
與“單月桂酸山梨醇酐酯(10042)”中含量法相同。
毒性
ADl 0~25mg/kg(FA0/WHO,1994)。
使用*
GB 2760-2001(g/kg):果蔬保鮮(涂膜)GMF’;果汁(味)型飲料0.05;植物蛋白飲料、牛乳、面包、氫化植物油、糕點、奶糖,1.5。
化學性質(zhì)
本品為琥珀色至棕色油狀液體,相對密度1.029,熔點10~12℃,閃點210℃,有脂肪氣味,不溶于水,溶于熱油及有機溶劑。不得溶于、四氯乙烯、二甲苯、棉子油、礦物油等,屬高級親油型乳化劑。
用途
本品在醫(yī)藥、化妝品、紡織業(yè)作乳化劑、穩(wěn)定劑、增稠劑、潤濕劑,亦可在油漆工業(yè)作分散劑,油田用乳化劑。
用途
用于乳化、石油、醫(yī)藥、化妝品、紡織、油漆、皮革等行業(yè)
用途
用作氣相色譜固定液,也用作乳化劑
用途
作W/O型食品乳化劑,單獨使用或與吐溫-60、吐溫-80、吐溫-65混合使用。我國規(guī)定可用于植物蛋白飲料、牛乳、氫化植物油、面包、糕點和奶糖,大使用量為1.5g/kg;在果汁(味)型飲料中大使用量為0.05g/kg。此外,還可用于蔬菜和水果的保鮮(涂膜),按生產(chǎn)需要適量使用??梢宰鐾ㄓ眯腿榛?,按一定比例加入機械油內(nèi)配合其他水性劑成金屬加工液。
生產(chǎn)方法
參見山梨糖醇酐單硬脂酸酯(10003)將70%的山梨醇加入不銹鋼反應釜中,加入0.6%質(zhì)量的失水催化劑(或對甲苯磺酸),醇:酸=1:(1.5~1.7)(摩爾比),升溫至150℃以下,失水3h;然后將預熱至90%的油酸和0.3%質(zhì)量的酯化催化劑(KOH或NaOH)加入失水山梨醇中,在充氮情況下升溫至210℃反應4~5h;當酸值小于8mg KOH/g時,反應結束;經(jīng)靜置、冷卻、過濾后得產(chǎn)品。
生產(chǎn)方法
將88 kg山梨糖醇投入反應釜中,減壓脫水,脫水完畢后,壓入精制好的油酸130 kg,適量(作催化劑)。開攪拌、抽真空、緩慢升溫,在200~210℃下反應6 h。取樣測酸值,當酸值為6~7時,酯化反應完畢。冷卻降溫,靜置24 h,靜置后分上下兩層,下層為黑色膠狀物,分離棄之。將上層澄清液壓入脫色釜內(nèi),加熱至65℃左右用活性炭脫色,在80~85℃脫色1 h。過濾,濾液在真空下脫水5 h得成品。
許可程序
(一)受理:申請人向省局受理部門提出申請,按照本《須知》第四項所列目錄提交申請材料,工作人員按照申報資料要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nèi)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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