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輔料羥丙甲纖維素(包衣材料)
藥用輔料羥丙甲纖維素(包衣材料)
[9004-65-3] 本品為2-羥丙基醚甲基纖維素,為半合成品,可用兩種方法制備:(1)將棉絨或木漿粕纖維用燒堿處理后,再先后與一氯甲烷和環(huán)氧丙烷反應,經(jīng)精制,粉碎得到;(2)用適宜級別的甲基纖維素經(jīng)處理,和環(huán)氧丙烷在高溫高壓下反應至理想程度,精制即得。分子量范圍為10 000~1 500 000。 根據(jù)甲氧基與羥丙氧基含量的不同將羥丙甲纖維素分為四種取代型,即1828、2208、2906、2910型。按干燥品計算,各取代型甲氧基(一OCH3)與羥丙氧基(一OCH2CHOHCH3)的含量應符合下表要求?!?/pre>(一)綜述資料
1、藥用輔料名稱(包括正式品名、化學名、英文名稱、漢語拼音等)以及命名的依據(jù)。
2、證明性文件:
(1)申請人合法登記證明文件、《藥品生產(chǎn)許可證》復印件;
(2)藥用輔料或者使用的處方、工藝等情況及其權屬狀態(tài)說明,以及對他人的不構成侵權的保證書。
3、立題目的與依據(jù)。包括國內(nèi)外有關該品研發(fā)、上市銷售及相關文獻資料、生產(chǎn)、在制劑中應用情況綜述。
4、對主要研究結果的總結及評價。包括申請人對主要研究結果進行的總結,并從安全性、有效性、質(zhì)量可控性等方面對所申報的品種進行綜合評價。
5、說明書樣稿、起草說明及參考文獻。包括藥用輔料名稱、化學結構式或分子式、用途、注意事項、包裝(規(guī)格、含量)等,須注明有效期,并應明顯標注"藥用輔料"的字樣。
6、包裝、標簽設計樣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