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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曝男子邊開車邊打點滴 *:可以理解但違法
閱讀:1130 發(fā)布時間:2013-3-23開車打手機、抽煙的您一定見過,但一邊開車一邊掛吊瓶的人,您見過嗎?連日來,大湘網和紅網論壇陸續(xù)出現(xiàn)一篇圖片帖,一輛永州牌照的越野車窗口伸出一只竹竿,竹竿上掛著一個吊瓶,不少網友稱是不是工作太忙了,以至于得掛著吊瓶駕車。
對此,永州市*支隊也在網上回復說,“如果是駕駛員確實遇到了急事,表示理解,但不贊同。這樣打著吊瓶還仍舊駕駛,不僅僅是對自己不負責任,而且也對道路上的其他人員也不負責任。”
網帖:車窗里伸出一只吊瓶
這篇題為《永州驚現(xiàn)“*zui牛司機”邊打吊針邊開車》的網帖中有4張圖片,環(huán)境貌似是鄉(xiāng)村公路,一輛黑色越野車的車窗半開著,從窗口伸出一只細細的竹竿,竹竿頂上赫然掛著一只吊瓶。圖片比較模糊,看不清藥品名稱。車內坐著一名男子,但看不清相貌。
發(fā)帖人還說,“一手吊點滴,一手開車,哥開的不是車,是治??!如果一不留神,發(fā)生意外事故就不值得了。”
帖子發(fā)出后,引發(fā)不少網友同情,比如“理想是無賴”就說,“人家也是沒辦法,誰不愿意躺在醫(yī)院里打針啊,肯定是有急事才這么做的,誰都不想。”
也有網友認為此舉不可取,網友“藍山王醫(yī)生”就分析說,“開車打吊針不可取,1.萬一出事故對人家和自己都不好,2.萬一出了輸液反應或者在輸液過程出現(xiàn)過敏不良反應那就搶救不過來。”
網友“我就是杜飛”則好言相勸,“這是違反交通安全的,無論是否有急事,都不應這么做。”
當然,還有純粹湊熱鬧的網友說了“外行話”:“其實問題不大的,開車時間長的司機可以單手開的。”
截至3月22日下午6點,此帖在大湘網上已有超過53000人次瀏覽。
*:可以理解但涉嫌違法
3月22日上午10點多,永州交通*支隊*賬號在紅網論壇進行回復,“看到這樣的照片,作為我個人來講,如果是駕駛員確實遇到了急事,表示理解,但不贊同。這樣打著吊瓶還仍舊駕駛,不僅僅是對自己不負責任,而且也對道路上的其他人員也不負責任。”
同時,永州交通*支隊還幫“吊瓶哥”普及了交通安全法規(guī),“打著吊瓶仍舊駕駛的行為,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不得駕駛機動車。根據第九十條處罰依據,這樣的駕駛行為是要受到警告、罰款20元的處罰,并且要立即消除違法行為后才能繼續(xù)駕駛。”
“還要特別指出的是,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的第十二條規(guī)定,患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tǒng)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是不允許駕駛機動車的,所以這位駕駛員是因為什么病情而打吊針?如果是因上述病情而打吊針,那處罰會更嚴厲一些。”
當天下午,瀟湘晨報記者從永州市*支隊得知,此內容確為該支隊所發(fā)。“網友圖片不能作為違法證據使用,且這種違法行為需要現(xiàn)場執(zhí)法,才能對駕駛員進行處罰。”一名民警解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