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吊磅對同一載荷,多次稱重結果的差值,應不大于其稱量的zui大允許誤差的值。其不同指示裝置與打印裝置之間示值之差應為零。它的動態(tài),即便是在較強的晃動下也能迅速獲得穩(wěn)定準確的稱重結果。適用于懸掛式稱重行業(yè)、建材、倉庫、起重吊裝、紡織、港口、礦山、工廠、貨場起吊等行業(yè)。
電子吊磅指標:
精度等級: 符合家標準Ⅲ級 (GB11883-89);
電子吊磅電源: 6V/4AH鎳氫電池;
無線電頻率:430MHz (八個頻點);
傳感器激勵電源:DC 5V±5% ;
工作溫度: 秤體-10℃~50℃,儀表0℃~40℃;
無線電傳輸距離: 無阻擋時不小于200米;
電子吊磅載荷:150%F.S, 破壞載荷:200%F.S
電子吊磅使用操作:
⒈>細分指示裝置
⑴裝有細分裝置的秤指示的分度值小于e應是:在按住細分指示鍵期間,或在發(fā)出手動指令后的5s內,均不能打印質
⒉>打印裝置
⑴打印應清晰、持久。打印的數(shù)字高度少為2mm
⑵所打印的計量單位名稱或符號,應在數(shù)值之后或一組縱列數(shù)值的上方
⑶當平衡不穩(wěn)定時,禁止打印。
⑷平衡穩(wěn)定是打印完成后5s內,指示不多于兩個相鄰的值(一個是打印值)
⒊>記憶存儲裝置
平衡穩(wěn)定之前,對后續(xù)指示、數(shù)據(jù)傳輸、累計等主要示值不進行存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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