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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內空氣過濾器的質量和技術標準
根據空氣過濾器的性能和應用,相關單位和組織制定了多個版本的產品質量標準,如《空氣過濾器》(GB/T14295-2008)、《高效空氣過濾器》(GB/T13554-2008)、《機車、動車用車體空氣過濾器》(TB/T3135-2006)和《空調用空氣過濾器》(JB/T6417-1992)等。本節(jié)主要介紹前兩種針對空氣過濾器的質量和技術標準。
(1)《空氣過濾器》(GB/T14295-2008)
該標準是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負責起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08年11月4日正式發(fā)布,替代了原來的《空氣過濾器》(GB/T14295-1993)。該標準適用于常溫、常濕,包括外加電場條件下的通風、空氣調節(jié)和空氣凈化系統(tǒng)或設備的干式過濾器。
該標準首先按照性能將過濾器分成4個大類:①粗效過濾器,又細分為粗效1型、粗效2型、粗效3型、粗效4型過濾器;②中效過濾器,分為中效1型、中效2型和中效3型過濾器;③高中效過濾器;④亞高效過濾器。
過濾器按規(guī)定程序批準的圖紙和技術文件進行生產;框架或支撐體無凹凸疤痕、破損、外形完整;靜電空氣過濾器單相額定電壓不應大于250V,三相額定電壓不應大于480V,額定頻率應為50Hz的靜電空氣過濾器機組;靜電過濾器應設置斷電保護,保證在打開機組結構進行維修或維護時,其內部裝置自動斷電;靜電空氣過濾器為公眾易觸及的器具,其防觸電保護應符合GB4706.1-2005規(guī)定的Ⅰ類器具的要求,即試驗探棒不應觸及帶電和可能帶電的部件。
材料包括濾料、黏結劑和密封膠。濾料效率、阻力、強度、容塵量等性能應滿足同類過濾器性能要求,應符合國家頒布的衛(wèi)生要求,并不產生二次污染;厚度、密度應均勻,不應含有硬塊等明顯雜物,表面不應有裂縫、空洞等外傷;可再生或可清洗的濾料,再生或清洗后的效率不應低于原指標的85%,阻力不應高于原指標的115%,強度仍應滿足使用要求。對于黏結劑和密封膠,黏結劑的剪力強度和拉力強度應不低于濾料強度,其耐溫耐濕應與濾料相同;密封膠應保證過濾器阻力在使用極限條件下,運行時不開裂、不脫膠,并且有彈性,其耐溫耐濕應與濾料相同。
在結構要求上,當框架或支撐體既當作濾料支撐體又當作過濾器密封端面框架時應有強度和剛度的要求;當框架或支撐體僅作為濾料支撐體用時,允許有一定的變形,但是不能影響過濾器的安裝和正常使用;濾芯與框架(或支撐體)壓接應緊密,如用膠封,則黏結應牢固,無漏孔及脫開裂縫。黏結處、縫接處在撕裂試驗后不開裂;框架(或支撐體)端面若有密封墊,密封墊應平整,具有彈性,與框架(或支撐體)黏結要牢固。
在性能要求方面,外形尺寸允許偏差見下表:
過濾器必須有容塵量指標,并給出容塵量與阻力關系曲線。過濾器實際容塵量指標不得小于產品標稱容塵量的90%。在抗撕裂試驗中及試驗后不得有濾芯撕裂、框架移位或其它損壞。過濾器經振動試驗后,效率和阻力仍應符合標準規(guī)定。過濾器清洗后的效率不應低于原指標的85%,阻力不應高于原指標的115%,強度仍應滿足使用要求。過濾器經過高溫高濕儲存后,阻力仍然滿足標準要求,效率不低于試驗前的90%,且要求外觀不滋菌,不生霉。臭氧發(fā)生濃度1h均值應低于0.16mg/m3。
(2)《高效空氣過濾器》(GB/T13554-2008)
該標準與《空氣過濾器》(GB/T14295-2008) 同一天發(fā)布,適用于常溫、常濕條件下送風及排風凈化系統(tǒng)和設備使用的高效空氣過濾器和超高效空氣過濾器,不適用于軍用、核工業(yè)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過濾器。該標準從以下幾個方面對高效空氣過濾器的質量性能做出要求。
材料選擇本著適用經濟的原則進行。各種材料的耐火性能應符合同類過濾器性能要求,所使用的材料和在過濾器制造、貯存、運輸、使用環(huán)境中應保持性能穩(wěn)定、不產塵。當有耐腐蝕要求時,所有材料都必須具有相應的防腐性能。
濾料的抗張強度應按GB/T12914-2008規(guī)定的方法測定。其中用于有隔板過濾器的濾紙,其縱向大于或等于0.3kN/m,橫向大于或等于0.2kN/m;而用于無隔板過濾器的濾紙,其縱向大于或等于0.7kN/m,橫向大于或等于0.5kN/m。
有隔板過濾器的分隔板,可采用鋁箔、塑料板、膠版印刷紙等;無隔板過濾器的分隔物,可采用熱熔膠、玻璃纖維紙條、阻燃絲線等。用于高效及超高效過濾器分隔物的材料應滿足:鋁箔應符合GB/T3198-2010的規(guī)定;采用紙隔板時,可采用表面經浸膠處理的紙隔板或120g/m2的雙面膠版印刷紙;采用塑料隔板時,耐溫應不低于50℃。
黏結劑用于濾料的拼接、修補及密封墊與框架的黏結,其剪力強度和拉力強度應高于濾料。密封膠用于濾芯與框架的密封,應能在常溫、常壓下固化,且能保證過濾器在10倍初阻力條件下運行時不開裂、不脫膠并具有彈性,黏結劑和密封膠的耐火性能應滿足同類過濾器性能要求。當客戶對過濾器產品中的有機物釋氣性能有特殊要求時,黏結劑與密封膠的釋氣性能應能滿足客戶要求。
密封墊硬度(用邵氏硬度W型硬度計測試)為33±2,壓縮變形≤60%(40% 130℃ 24);當客戶對于過濾器產品中的有機物釋氣性能有特殊要求時,密封墊的釋氣性能應滿足客戶要求。有隔板過濾器的濾芯固定在框架中時,分隔板應露出濾料褶紋3~5mm,分隔板縮入框架端面5~8mm。分隔板應平行于框架中心線,分隔板與中心線傾斜偏差不大于6mm,且不得發(fā)生突變性偏差。濾料的褶紋和分隔板應垂直于框架的上下端板,從任一褶或分隔板的一端引一鉛垂線,該褶或分隔板另一端偏離鉛垂線不大于9mm。褶紋和分隔板不應彎曲,從任一褶或分隔板兩端連一直線檢查,彎曲造成的偏離不大于6mm。無隔板過濾器的濾芯固定在框架中時,濾料和分隔物應縮入框架端面3~5mm。相鄰褶幅高度偏差不大于0.5mm。在300mm范圍內分隔物的直線度偏差不大于1mm。分隔物應與褶紋垂直,每條分隔物形成的直線與褶紋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mm;分隔物間距的偏差不大于3mm。
邊框結構應堅固,應有足夠的剛性和整體穩(wěn)定性。邊框的四個角和拼接處不得松動,黏結劑和密封膠不應脫膠、開裂,濾料在邊框中不應松動和變形。邊柜邊寬15~20mm。對于邊長小于600mm的過濾器,邊框寬度宜大于或等于15mm。對于邊長大于或等于600mm的過濾器,框架邊框寬度宜為20mm。密封墊斷面采用長方形(寬度宜大于15mm且不超出邊框,厚度為5~8mm)或半圓形,長方形斷面密封墊的黏結面和密封面應去皮;密封墊用整體或拼接成型,拼接應在拐角處,拼接時宜采用Ω型或燕尾型連接等方式,連接處應用黏結劑黏結牢固。整個密封墊的拼接不應超過四處;密封墊與邊框應黏結牢固,密封墊的內外邊緣不得超過邊框的內外邊緣。對采用液槽密封方式的過濾器,過濾器邊框的一面應沿周長設一圈刀口。固定過濾器的框架上根據過濾器密封面尺寸設一圈溝槽。安裝時,將刀口插入填充非牛頓流體材料的溝槽中進行密封。非牛頓流體密封村料性能應保證在工作溫度下不流淌、柔韌。刀口高度應與液槽深度相匹配,以保證密封的嚴密性。刀口高度、液槽深度由過濾器使用情況下的面風速或過濾器終阻力確定。
有分隔板的A類、B類過濾器,每臺過濾器的濾料允許有一個拼接接頭;C~F類過濾器的濾料不允許有拼接接頭;用搭接方式拼接兩塊濾料,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3mm;每個修補面積一般不宜超過2cm*2cm,修補的總面積不應超過過濾器端面凈面積的1%。在尺寸偏差方面,端面邊長大于500mm時,其偏差為0~3.2mm;邊長小于或等于500mm時,其偏差為0~1.6mm。過濾器每個端面的兩對角線之差,當對角線長度大于700mm時,其偏差應小于或等于4.5mm;當對角線長度小于或等于700mm時,其偏差應小于或等于2.3mm。過濾器端面及側板平面度應小于或等于1.6mm;兩端面平行度偏差應小于或等于1.6mm。分隔板和褶紋應垂直于框架的上下端板,其上下端板垂線偏差應小于或等于6mm。效率應按GB/T6165-2008的要求進行檢驗,高效及超高效過濾效率應符合下表的規(guī)定。
高效空氣過濾器性能:
超高效空氣過濾器性能:
若用戶提出其所需B類過濾器不能檢漏,則可按用戶要求不檢測20%額定風量下的效率。各耐火級別過濾器所對應的濾料、分隔板及邊框等材料的低耐火級別見下表所示:
2、我國標準與歐洲及美國標準的比較
應用比較廣泛的空氣過濾器性能檢測標準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fā)布的《空氣過濾器》(GBT14295-2008)、歐洲標準化委員會批準制定的《一般通風用空氣微粒過濾器 過濾性能的測定》(EN779:2012)、美國國家/美國采暖、制冷與空調工程師協會標準《一般通風用空氣凈化裝置試驗方法--計重法和比色法》(ANSI/ASHRAE52.1-1992)和《通過粒度測試的去除效率一般通風用空氣凈化裝置的方法》(ANSI/ASHRAE52.2-2012)。
(1)試驗塵源
三個標準中,用于計重效率和容塵量試驗的標準人工負荷塵都是由72%的ISO12103A-2細灰、23%的炭黑和5%的短棉絨組成,其粒徑分布和化學性質也基本一致。但是用于計數效率試驗的塵源和方法有所不同,詳見下表:
評定空氣過濾器過濾效率的試驗方法大致分為兩類,分別是計重法和計數法。這些方法都是在一定流量下以一定的濃度向被試過濾器入口發(fā)出污染物,但評定結果的方法差異較大。實際試驗中,有粉塵的總質量、粉塵的顆粒數量的過濾效率;有針對某一典型粒徑粉塵的過濾效率,有所有粒徑粉塵的過濾效率;有粉塵試驗全過程變化效率值的加權平均效率。因此,對同一只過濾器采用不同的方法進行測試,測得的效率值就會有不一樣的含義。計重法主要用于測量粗效過濾器的過濾效率,計數法又分為效率計數法、平均顆粒計數法、易穿透粒徑法、計數掃描法。
(2)過濾器分級
不同的標準對空氣過濾器的分級存在差異,按照國家標準GB/T14295-2008的規(guī)定,除了粗效3級和粗效4級的空氣過濾器以標準人工塵計重效率作為級別劃分的依據,其它級別以其初始計數效率作為空氣過濾器分級的依據。
按照歐洲標準EN779:2012的規(guī)定,粗效過濾器以標準人工塵平均計重效率作為分級依據,中效過濾器則以達到終阻力時整個容塵過程對0.4um粒子的平均效率作為分級依據;按照歐洲標準EN1822:2009的規(guī)定,亞高效、高效和超高效過濾器以易穿透粒徑效率作為分級依據。按照美國標準ANSI/ASHRAE52.2-2012的規(guī)定,粗效過濾器(MERV1~MERV4)以人工塵平均計重效率或對3.0~10.0um粒徑范圍平均計數效率小于20%作為分級依據,中效過濾器則以達到終阻力時整個容塵過程對0.3~1.0um、1.0~3.0um和3.0~10.0um的3個粒徑檔粒子的平均計數效率的低值作為分級依據。
不同標準過濾器分級對比:
ANSI/ASHRAE52.2-2012過濾器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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