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試驗與測量工作注意事項
高壓試驗與測量工作注意事項
一、一般要求:
1.高壓試驗不得少于兩人,試驗負責人應由有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試驗前,試驗負責人應向全體試驗人員交待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鄰近間隔、線路設備的帶電部位。
2.直接接觸設備的電氣測量,應有人監(jiān)護。測量時,人體與高壓帶電部位不得小于表3-1的安全距離。夜間測量,應有足夠的照明。
3.高壓試驗的試驗裝置和測量儀器應符合試驗和測量的安全要求。
4.測量工作一般在良好天氣時進行。
5.雷電時,禁止測量絕緣電阻及高壓側(cè)核相。
二、高壓試驗:
1.配電線路和設備的高壓試驗應填用配電*種工作票。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許可高壓試驗工作票前,應將已許可的檢修工作票全部收回,禁止再許可第二張工作票。一張工作票中,同時有檢修和試驗時,試驗前應得到工作負責人的同意。
2.因試驗需要解開設備接頭時,解開前應做好標記,重新連接后應檢查。
3.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并采用的高壓試驗線,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
4.試驗裝置的電源開關,應使用雙極刀閘,并在刀刃或刀座上加絕緣罩,以防誤合。試驗裝置的低壓回路中應有兩個串聯(lián)電源開關,并裝設過載自動跳閘裝置。
5.試驗現(xiàn)場應裝設遮欄(圍欄),遮欄(圍欄)與試驗設備高壓部分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向外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被試設備不在同一地點時,另一端還應設遮欄(圍欄)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
6.試驗應使用規(guī)范的短路線,加電壓前應檢查試驗接線,確認表計倍率、量程、調(diào)壓器零位及儀表的初始狀態(tài)均正確無誤后,通知所有人員離開被試設備,并取得試驗負責人許可,方可加壓。加壓過程中應有人監(jiān)護并呼唱,試驗人員應隨時警戒異?,F(xiàn)象發(fā)生,操作人應站在絕緣墊上。
7.變更接線或試驗結束,應斷開試驗電源,并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放電、短路接地。
8.試驗結束后,試驗人員應拆除自裝的接地線和短路線,檢查被試設備,恢復試驗前的狀態(tài),經(jīng)試驗負責人復查后,清理現(xiàn)場。
三、測量工作:
1.使用鉗形電流表的測量工作。
1)高壓回路上使用鉗形電流表的測量工作,至少應兩人進行。非運維人員測量時,應填用配電第二種工作票。
2)使用鉗形電流表測量,應保證鉗形電流表的電壓等級與被測設備相符。
3)測量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靴)或站在絕緣墊上,不得觸及其他設備,以防短路或接地。觀測鉗形電流表數(shù)據(jù)時,應注意保持頭部與帶電部分的安全距離。
4)在高壓回路上測量時,禁止用導線從鉗形電流表另接表計測量。
5)測量時若需拆除遮欄(圍欄),應在拆除遮欄(圍欄)后立即進行。工作結束,應立即恢復遮欄(圍欄)原狀。
6)測量高壓電纜各相電流,電纜頭線間距離應大于300mm,且絕緣良好、測量方便。當有一相接地時,禁止測量。
7)使用鉗形電流表測量低壓線路和配電變壓器低壓側(cè)電流,應注意不觸及其他帶電部位,以防相間短路。
2.使用絕緣電阻表測量絕緣電阻的工作。
1)測量絕緣電阻時,應斷開被測設備所有可能來電電源,驗明無電壓,確認設備無人工作后,方可進行。測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被測設備。測量絕緣電阻前后,應將被測設備對地放電。
2)測量用的導線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導線,其端部應有絕緣套。
3)帶電設備附近測量絕緣電阻,測量人員和絕緣電阻表安放的位置應與設備的帶電部分保持安全距離。移動引線時,應加強監(jiān)護,防止人員觸電。
4)測量線路絕緣電阻時,應在取得許可并通知對側(cè)后進行。在有感應電壓的線路上測量絕緣電阻時,應將相關線路停電,方可進行。
3.核相工作。
1)核相工作應填用配電第二種工作票或操作票。
2)高壓側(cè)核相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的核相器,并逐相進行。
3)高壓側(cè)核相宜采用無線核相器。
4)二次側(cè)核相時,應防止二次側(cè)短路或接地。
5)測量帶電線路導線對地面、建筑物、樹木的距離以及導線與導線的交叉跨越距離時,禁止使用普通繩索、線尺等非絕緣工具。
6)測量桿塔、配電變壓器和避雷器的接地電阻,若線路和設備帶電,解開或恢復桿塔、配電變壓器和避雷器的接地引線時,應戴絕緣手套。禁止直接接觸與地斷開的接地線。系統(tǒng)有接地故障時,不得測量接地電阻。
7)測量用的儀器、儀表應保存在干燥的室內(nèi)。